返回第三百七十二章 新郎官司马懿(第2/4页)  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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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的伯父,官至九卿太常,当年也是显赫天下的帝国大人物。

    百姓们议论纷纷。

    “司马公子真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你看司马公子如此年轻,但这气度气质,却可以和司马如相比。”

    “天生的大人物,说的就是这种吧。”

    “司马公子文韬武略,古往今来天下最年轻的名士,未来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抱得美人归,听说那张家是个大美人,二公子身为一个少男,有福气了。”

    “他就是馋人家身子!”

    “下贱!”

    当然也有嫉妒恨的。

    但不管怎么诋毁,也无法逆转好菜都被猪拱了的现实。

    司马懿骑在白马上,内心无比得意。

    今天,就是他的时刻,谁也不能与之争锋。

    便是皇帝来了,也是如此。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今天就是他的洞房花烛。

    来日,去往曹操那里大施拳脚。

    让天下人知道,袁家大公子无法专美于前。

    这就是金榜题名。

    袁谭有的他都要有。

    袁谭有美人甄姬。

    他也有美人张姬。

    袁谭现在一定也很羡慕自己吧?

    司马懿这么想,就有小人的嫌疑了。

    然而,大婚当头,严词拒绝了天下最有威望人的邀请,也难免春风得意。

    随着司马懿过去,百姓本以为没什么看点了,没想到又有新发现。

    “你们看,大公子来了!”

    “哪呢?哪一位是大公子?

    “就是那位,骑白马的那位。”

    “大公子果然英明神武!”

    众人震惊于袁谭的体魄和威仪,是士族中绝无仅有的。

    “你们说,大公子和司马懿谁更加厉害?”

    “我感觉还是司马懿厉害一些。”

    “何以见得?”

    “大公子在司马懿这个岁数,意志消沉的纨绔子弟,名声真是不太好。若是把大公子的底蕴给了司马懿,也能有如此成就吧。”

    “哼,那可不一定,许多事情,可不是只有硬实力就可以达成的。”

    “大公子当年按照周易的说法,那叫潜龙在渊,如今飞龙在天。既能运筹帷幄,又能陷阵杀敌,绝非司马懿能够相比。”

    通过百姓的这些议论,也可以看出,司马懿在天下的名声,也是越来越大。

    人们相信他一定有一个不凡的未来。

    或可比肩袁谭。

    而天下其他年轻人,就无法和他们两个人相比了。

    绝代双骄!

    ……

    距离女神的府邸越近。

    司马懿越是印堂发红。

    这可是他人生第一次结婚,第一次拥有女人,还有什么能够比这个更重要?

    若是争霸天下排第一,这个绝对派第二。

    而目前,则是绝对的第一。

    此刻的司马懿,其实早就知道,袁谭将会是他人生中最大的对手。

    在未来最大的对手面前,迎娶女神,还有什么能够让男人更加兴奋的事情?

    已经可以看到女神的府邸了。

    司马懿气喘如牛,那朱红的府邸,就是女神,等待着他的到来。

    司马如在旁边看着,微微一笑,到底还是年轻人,无论怎么能力超凡脱俗,面对人生的第一个女人,都无法真正淡定的。

    到了。

    到门口了!

    司马懿终于让自己面色如常了。

    司马如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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