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兵弯着腰,神情紧张的攥紧手里的刀,他走的很慢,一步一步,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突然一声大吼,旁边一堆倒塌的高粱被掀开,一个壮汉咆哮着跳了起来,“狗东西,去死吧....”
年轻的士兵赶紧往后躲,可离得太近了,已经有点反应不及。他本能的往地上一趴,抓了一把泥土往后洒,然后就地一滚。咔嚓,哗啦啦,一阵钻心的疼痛传遍全身,忍不住惨嚎一声。后背还是被砍了一刀,不过好在保住了一条命。来不及回头,爬起身就往前窜,这时身后传来破风声。
下手偷袭的壮汉没想到这一刀又砍空了,不由得气的哇哇大叫,“狗崽子,别跑,爷爷今天非剁了你不可.......”
忍着疼痛,一路奔跑,高粱地里洒下一条滴血的路。壮汉咆哮着,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眼看着就能再收一颗人头时,忽然一声喝骂从身后响起,“狗贼,休得嚣张,纳命来!”
壮汉猛地止住脚步,头未回,手中钢刀猛地往回劈。可是却劈了个空,然后就看到一个少年满脸兴奋的冲了上来,那把长枪越来越近,噗的一声,直接插进了胸膛里。壮汉突兀着眼睛,有些不甘心的看着那个文弱的少年,自己本来想偷袭杀人的,结果却死在了别人的偷袭之下。
乱战,彻底的乱战,方圆几里地内,根本分不清哪是自己人,哪是贼兵。一片高岗上,李正乾脸色凝重的看着远处的战场。厮杀声,怒骂声,还有远处的浓烟。这场仗是混乱的,毫无阵法可言。
李正乾也实属无奈,麾下卫所兵战斗力十分有限,真要是摆开了阵势,正面打,真未必是贼兵的对手。自己碰到的可是李自成,此人号称闯王麾下第一猛将,手底下更是养着不少善战之士。不管怎么说,李自成也是边军把总出身。
正面打,一旦不利,很容易就是溃败。但是这种稀里糊涂的混战,就完全不同了。大家缠斗在一起,都看不清形式,就算有逃命的,那也是个人行为。
......
马迨坡以南,当郑国松所部陷入苦战后,游击将军鲁豫平也在各个路口设好了埋伏,准备收网,将郑国松所部吞掉。形势看起来很明朗,这个时候只要李自成主力大军从鲁豫平南边扑上来,真正被包饺子的就是鲁豫平的兵马了。
可是,李自成却头疼无比,因为怎么看,都觉得鲁豫平这支兵马是来送死的。而且,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李自成,官兵若想守朱仙镇,那靠着朱仙镇城墙不是更好?何必把兵马拉出来折腾?虽然朱仙镇城墙不怎么样,但总比无险可守强啊。
李自成心中的担忧,又何尝不是吕伟良的疑惑呢?再怎么说,李正乾也是一方都指挥使,指挥打仗的能耐没法跟边军将领比,但也不可能废物到瞎指挥吧?
什么包饺子?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送死的不是郑国松,而是鲁豫平。区区不到六千兵马,就想封住郑国松的后路,还要扛住己方主力两万多人的进攻,还是无险可守的情况下,除非那鲁豫平是天兵下凡。
“将军,现在官兵已经给了我们答案,那我们不妨先派兵冲上去,打一打鲁豫平的兵马,看看官兵接下来是什么反应!”
“嗯,暂时也只能如此了!”李自成嘴角一撇,露出几分傲然之色。自己手握大军,李正乾麾下只有两万卫所兵,就算有阴谋,又能奈我何?
穿上软甲,提起长刀,李自成亲自带着人去了前线。自起兵以来,李自成便以自己原来的边军班底,扩充了三千人的兵马,严格训练,后来这支兵马成了自己的嫡系锐锋营。从陕南到南阳,锐锋营连克强敌,成了李自成手中最锋利的刀。
这一次,李自成动用的依旧是锐锋营。既然官兵想玩心机,那就让他们后回到哭不出来。
锐锋营与其他路农民军完全不同,装备训练全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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