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迅速在心里衡量了一番。如果今天这个酒鬼死在了这里,之后一段时间里强壮的佣兵们和不知情的行脚商人们依旧会来自己这消费,但是城里那些胆小怕事的镇民们和学徒们可能就会去离这里不远的“跛脚马酒馆”喝酒了。这可真是要了自己的老命,太见鬼了。
“这位先生,这样吧,我替这个可怜虫出一笔钱,买下他那低贱的性命,”酒馆老板有些肉疼地咬咬牙,“我马上会把这个该死的家伙送到治安官那领一顿鞭刑,等他享受完了,就得没日没夜地替我干活赎身!”
“嗯,好吧。”西蒙捋了捋胡子,将剑尖缓缓地从紧张得大口粗喘,生怕自己下一秒便一命呜呼的酒鬼脖子上移开。
既然酒馆老板出钱赎买酒鬼的性命,自己也没有杀了他的必要了。虽然现在一剑刺穿酒鬼的喉咙会十分解气,但除了会让自己和这个酒馆的老板结下仇恨之外,还会让自己落下一个嗜杀者的恶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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