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章 草坪山黑风洞(第1/2页)  明末匪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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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就是砍人吗,还没杀猪难。

    临时起意的“滚刀肉”大喝一声“今日之举全是你们逼我的”,说罢滚刀肉一刀捅进了距离自己最近一个差役的胸膛。

    到底是有拿刀经验的人,一刀下去,直接捅进了心脏。

    杀猪其实也是这样,要想一刀毙命,必须直击心脏,让其慢慢流血而死。

    “嗤嗤---”被刺中的差役鲜血直冒,瞬间就倒在了地上。

    杀一个是杀,全杀了还是杀。

    反正都是一个死,在另外几个差役吃惊的目光中,滚刀肉快速出刀,迅速解决了另外两个。

    现在五个差役就剩下两个了。

    这两个差役当然不是傻子,眼看着自己兄弟很快死在滚刀肉的倒下,不跑更待何时?

    书上常说: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

    俗语又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

    这两句话是在是太精准了,虽然围在身边的百姓都是来看热闹的,但人家也是会看门道的。

    “滚刀肉”虽然不是好人,但经常给咱们肉吃,而且还给大家赊账。

    官府虽然嘴上说是百姓的父母官,但他们关键时刻从来不管百姓的死活,还逼着百姓交税、交粮、交钱。

    孰轻孰重,谁真正为百姓办事,一目了然。

    于是刚刚还在看热闹的街坊邻居一起上手,没等两个差役逃走,很快便解决了他们。

    当然了,滚刀肉的街坊邻居也都是饿极了的人,打死官差之后,并没有浪费,顺便将他们吞进了肚子。

    亘古未见,闻所未闻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什么时候打死官差都是重罪。

    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活命显然是不可能的。

    杀死官差的滚刀肉立即决定顺应形势,进山当土匪,同时根据自己的职业特点给自己取了一个很切合实际外号“滚刀肉”。

    就这样滚刀肉从一个杀猪宰羊的屠夫变成了杀人越货的土匪。

    当时的陕西当土匪是很兴盛的产业,只要你敢领头,不愁招不到兵马?

    而滚刀肉的兵马都是现成的,刚打死官差的百姓顺势就成了滚刀肉的手下。

    既然做好了当土匪的准备,当然要选择一座山作为自己和手下的藏身之地了。

    上山为匪,进城务工,这话也是有道理的。想务工就得进城,因为机会多。

    当土匪就得上山,因为山大沟深,不但利于逃跑,更利于藏身,而且还有利于土匪们自力更生,实在抢不到东西的时候,只要人勤快,活下来是不成问题的。

    现在,滚刀肉和那些看热闹的百姓们不但杀了官差,而且还把人家当做食物充饥了,城里肯定是待不住了,滚刀肉决定立即出城。

    临走前滚刀肉没忘带上自己的儿子。

    “老子这一辈子辛辛苦苦是为了啥,还不是为了这小子。”滚刀肉深明大义的对大伙说道。

    带上就带上,只要路上别被人吃掉就行。

    滚刀肉的肉铺本来就靠近城门,三步两步就出了城,再说了凤翔府百姓多得是,进进出出三五十个人根本不会引起守城官兵的注意。

    出城之后,到底该往哪里去,这倒是难住了滚刀肉。

    按说这当土匪的一般都要在山里待,但是该待在那座山里呢?

    滚刀肉等人犯难了。

    关中本来就是群山荟萃之后形成的盆地,但并不是每一座山都有利于土匪藏身。比如说距离凤翔府最近的灵山就不利于藏身。由于距离凤翔府太近,官军会把你当做靶子时不时敲打一下,顺便练练箭法。今天死一个,明天死两个,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全部死光的。

    这样的山里肯定不能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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