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53【大明律】(第2/3页)  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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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审位左右一个是庐陵知县是案件审判地的主官;一个是吉水知县是案件发生地的主官。
    另外还有书记官记录审判过程。
    “总镇升座!”
    “威~~~武~~~”
    赵瀚从书舍那边出来坐在审判席的主位。
    “拜见赵先生!”
    “拜见总镇!”
    许多官吏和百姓下意识的就要跪拜。
    “嗙!”
    赵瀚一拍惊堂木呵斥道:“都站起来!”
    于是众人陆续站起朝着赵瀚行礼有的拱手作揖有的弯腰鞠躬。
    赵瀚说道:“带原告杨春娥!”
    “带原告杨春娥!”
    原告不再使用妓院的花名恢复了本名杨春娥。为了保护原告杨春娥戴着顶小斗笠笠檐还垂下了一层纱巾遮住脸部不让旁人看见。
    赵瀚又说:“带被告王元禄!”
    “带被告王元禄!”
    宋应星低声对王调鼎说:“这般审案有趣以前都是喊带犯人某某。”
    王调鼎笑道:“万一是被诬告呢?我觉得称为被告、嫌犯更合理。”
    “确实如此。”宋应星点头说。
    原告和被告都没有下跪只站在那里听审赵瀚要借此案立规矩。
    王元禄垂头丧气出来甚至用手遮住脸面。他一个举人因为这种事过堂哪还有颜面见人?
    赵瀚对黄顺甫说:“副判官陈述案情经过。”
    黄顺甫照着文件朗读这是赵瀚修改过的稿子:“原告杨春娥祖籍江西南昌现籍吉安府庐陵县为总兵府宣教员。被告王元禄吉安府吉水县人氏原为吉水县白沙镇镇长……”
    “崇祯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原告随宣教团下乡慰问演出当晚借住在被告家中。被告醉酒之后摸进原告所居卧房对原告实施强暴还伴有殴打行为。事后被告倒头酣睡。原告穿好衣服求救宣教团其他宣教员赶来将未着衣物的被告制服。翌日扭送吉水县衙。”
    幸好自发跑来旁听审案的除了官吏、士子和学生之外其余大部分是府城居民。
    若换成几百上千的农民此刻听到案情复述估计会群情激奋冲上来打人。
    宣教员极受农民爱戴!
    赵瀚说道:“带证人!”
    十多个宣教员被带上来开始阐述自己当天的见闻然后当场在证词上签字。
    赵瀚又说:“带证物!”
    那是被告的衣服有两处已被撕烂是被告挣扎时撕烂的。
    赵瀚问道:“被告这可是你的衣服?”
    “是。”王元禄低头说。
    赵瀚问道:“你可对案情叙述有异议?”
    “没有”王元禄难以推脱却又狡辩道“我当时喝醉了稀里糊涂之间自己都不知道干了什么。”
    “你胡说!”
    杨春娥怒吼道:“我当时不从你还骂我是贱人还用布堵着我的嘴!你还打我我脸上的巴掌印子过了好几天才散!”
    赵瀚冷笑:“被告不要狡辩喝醉了便无罪?你怎不喝醉了去杀人!”
    确实喝没喝醉跟怎么判决无关。
    王元禄只能说:“我愿纳杨春娥为妾请总镇从轻发落。”
    “我便做尼姑也不给你做妾!”杨春娥怒道。
    “嗙!”
    赵瀚猛拍惊堂木呵斥道:“被告不得胡言《大明律》有规定民年过四十而无子方可纳妾延嗣香火!”
    王元禄呼喊道:“总镇在下是举人又做过镇长是官而非民啊。”
    赵瀚突然站起来对在场众人说:“在我治下只认太祖、成祖二帝只认两位圣君的法律。《大明律》中的‘民’包括官员、吏员和士子!至于之后历代皇帝颁布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是绝对不可能遵照的因为有悖于太祖皇帝的《大明律》!”
    《大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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