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两百九十四节 悲剧之刘戊(1)(第1/2页)  我要做皇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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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彻回到皇帝老爹身边向其简要的汇报了一下自己与匈奴人取得的谈判结果。
    “匈奴人会因为大黄与花椒而将那种神奇的牧草种子卖给我朝吗?”天子似乎根本就不关心刘彻与匈奴人达成的交易低头微微沉思之后对刘彻问道。
    “会的!”刘彻非常肯定的说:“父皇只要这种贸易方式存在匈奴人的一切就都将为我汉家获得!”
    这是肯定以及一定会发生的事情。
    一开始匈奴人可能会对类似与汉室的贸易严格把关严查死守。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
    三五年后汉匈之间必然会出现大量的相互走私行为。
    马克思说过只要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人们就会铤而走险只要有百分一百的利润法律就是废纸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三百世间的一切都无法阻止人的私欲与贪婪而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五百那就没有什么不能交易的了!
    而大黄、丝绸、花椒哪一个的获利不是数倍甚至数十数百倍的利润。
    刘彻就记得很清楚后世的史料描述。
    一匹丝绸在罗马能与黄金等价一块大黄能换的价值其重量本身数倍的黄金至于胡椒等香料更是无价之宝!
    只要匈奴人尝到甜头。
    下面的人的私欲一起就没什么能阻止走私的狂潮了。
    为了利润明末的商人官僚集团毫不犹豫的卖了老朱家。
    当然。同样的来自西域的许多高利润特产譬如说汗血宝马、可能残存在大宛等国中的古希腊文明的结晶如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数学著作以及黄瓜、棉花、石榴甚至产自印度的胡椒等超高利润的商品。同样会让汉朝的商人不顾一切的将违禁的非法物品卖给匈奴人。
    譬如说被严格控制流出的铁器以及汉军的制式装备、甲胄。
    这些都是人力所无法控制的!
    甚至刘彻很清楚即使他不做这些同样的走私也一样在进行。
    不然你以为此刻在遥远的安息、罗马、印度、埃及出现的丝绸该怎么解释?
    后世的史记中就明确记载了两个关于汉朝商人肆无忌惮的走私商品的证据。
    第一个来自于张骞在西域的所见所闻。当时张骞在乌孙看到了来自汉朝的蜀锦并且得知。这些商品来自身毒而身毒又是从滇国获得的。
    而汉律规定任何私自出关禁都是死罪!
    而另一个证据则是匈奴列传中关于马邑之谋的描述。
    史记中明明白白的记载。马邑之谋的谋主商人聂壹干的就是‘奸兰出物与匈奴交’的勾当。
    所谓奸兰。既是西汉版本的走私。
    有趣的是在马邑之谋以前根据史记的记载汉匈贸易极为兴盛同样是匈奴列传之中就记载了小猪在位初期即建元至元光的七年中‘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
    简单的来说就是当时的长城附近。汉匈之间的民间往来与贸易已经不是小打小闹某几个人的个人行为了。
    而是在掌权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下大规模有组织的大额贸易。
    更有趣的是马邑之谋发生之后尽管汉匈已经在事实上进入了战争状态。
    然而太史公依然记述说:‘自是之后匈奴绝和亲攻当路塞往来入盗汉边不可胜数然匈奴贪尚乐关市嗜汉财物汉亦尚关市不绝以中之!’
    这就更有趣了!
    什么样规模的贸易和利润才能让汉朝和匈奴都在撕破脸后还继续做买卖?
    或者说什么样的交易才能汉朝不关闭那些开放的边境市场不严厉打击那些走私商人又是什么买卖才能让匈奴人放着那些市集中堆积如山的财物不要反而去啃那些硬骨头一样的要塞?
    再仔细想想明末的时候满清多次破关侵略但富得流油的晋商的地盘满清大兵却‘纪律严明’‘秋毫无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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